欠债人突然死亡,欠债人怎么办?债务人过世子女要承担债务吗,杭州正规讨债公司:觉得可以从四个方面去说。
《民法典》里有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所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就是说如果遗产只有1000元,债权人不能要求继承人多还一分钱,除非他自愿。
2、一无所有的情况一无所有不难理解,就是他什么也没有。没有遗产,没有子女,没有配偶。在这样的情况下,那债权人只能自认倒霉了。
3、有配偶的情况现在借钱数目大一点的,都会要求夫妻双方签字。即便只有一方签了字,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这部分钱是用于夫妻共同使用,也是属于共同债务,即便借款人去世,也应该由另一方负担。
那当然如果是一方借款,用于个人开支,或者赌博,超出日常家庭所需要的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
4、有担保的情况如果有担保的情况下,欠债人去世了,名下没有财产可以还款,那只能由担保人承担。而欠债人名下有遗产可执行的情况下,先执行还款,剩下不够的就由担保人负责。
帮别人担保是一个高风险行为,所以一定要考虑清楚呢。
2019年,欠债420万+,催债电话打到我87岁高龄的爷爷家里,老爷子被120拉走了。当天晚上我吞了半瓶氟西汀(治疗抑郁症的)——闭上眼睛那一刻我觉得一切都解脱了,终于不用再连累家人了。
一直跟抑郁症作斗争,没有选择死亡,就是怕我死后我的父亲承受不了,我是他全部生命的的意义。可是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那种每天晚上睁眼到天明的感觉快要让我崩溃了……
我被从医院赶回家的爸爸发现了,将我从死神手中抢了回来。
如果经历过濒临死亡的人,绝不会再有勇气自杀第二次。
这次我翻身上岸还清部分债务后,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为我的家人留下一笔“救命金”,接下来所有赚的钱我都会拿出60%存到我父亲名下,购入固定资产到我母亲名下。世事无常,人生多变。你可以创业失败,可以一蹶不振,但你不可以不尽孝道。
我向我曾经公司的法务律师咨询过,如果我死了,我名下基金,股票,海外投资都没有办法留给我的父亲,(现在想想我要是真的走了我父亲后半生连经济依靠都没有,我当时是多么混蛋啊)。
人死债无,真实情况没有这么简单,法律会根据你的个人相关情况,来判断你的债务后续跟进问题。我跟大家具体把律师跟我说的专业解答具体说一下。
分三种债务:①欠个人②公司债务③欠信用卡网贷
欠个人债务,欠款人死亡分以下两种情况1.欠款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
欠款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欠款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2、欠款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情形
死亡的欠款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欠款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
3、人死信用卡、网贷等债务人死后信用卡欠款,需要用他的遗产进行偿还。没有遗产的,欠款消灭。如果继承人已经继承遗产的,要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信用卡欠款的责任。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信用卡利息我们可以协商,但本金确实是我们用了,还钱天经地义。在民间能借债的基本是熟人,一般有理据的社会压力下,欠绩人死亡,其妻儿会还的。金融机构借的,按法规是有可执行的抵债的便执行,无可抵债的就人去财了。
相关推荐: